从立法技术到治理理念——中国语境下法律激励理论的转向
随着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深入,法律的激励功能日益为学术界所关注.然而,学术界对于法律激励的内涵和研究方向的理解却不尽相同.其实,法律激励源于改革需求,改革语境下的法律激励具有保健化趋向和奖惩一体性等复合内涵,因此理应将奖惩规范共同纳入法律激励的理论研究之中,只因受制于既有的观点和方法,现有的法律激励研究过多地局限于技术层面,而忽视了作为治理理念的法律激励.将法律激励作为认识法治的理念,意味着要变惩治法治观为励治法治观.作为法治理论的创新方向,法治中国的建设实践也为这种理念上的转变提供了实现条件.
法律激励、改革、立法技术、治理理念、惩治法治观、励治法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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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F272.92;D634.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四十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第五批
2015-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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