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管到治:新《预算法》的理念跃迁与制度革新
一、理念升级的现代性背景:国家治理与良法善治
(一)“问题”:管理模式与现代社会的不适配性
本次修改之前的《预算法》颁行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1994年,所以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比较鲜明的“管理法”色彩.彼时的《预算法》宗旨可概括为“双重管理”:一是将预算作为管理经济的工具,二是将《预算法》作为管理预算活动的工具;而《预算法》之所以要制定,根本上又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预算管理经济的作用.这种管理模式在当时没有太大问题,能有效地通过预算手段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监督和分配职能,并且较为迅速、便捷地进行相机抉择式的宏观调控.
预算法
32
D922.21;F812.3;F27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