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中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证考察与理论反思
通过对S省C市20个区县的基层检察院进行的调研访谈发现,审查批捕环节非法证据的排除样态与规范文本的预期还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文化的惯性思维、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间的特殊合作关系以及与制度间难以有效兼容是实践中所暴露问题的根源所在.为了在审查批捕环节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有的制度功能,有必要引入“权利文化”以平衡“控诉文化”,创设和改良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引导其与公安机关的关系从“单纯合作”转为“双向监督”,以实现实践对理论的反哺.
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非法证据排除、实证调研、权利文化、双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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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D631;F2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FX023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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