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视角下的社科法学:以法教义学为对照
在近年来的中国法学中,社科法学研究日渐兴起,产生了诸多引人关注的成果.与此同时,法教义学也持续产生着学术影响.最初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基于各自不同的学术旨趣和视角,所讨论的问题域分离多于重合,相互之间并无太多互动.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和法治实践的推进,现实中生成的具有理论挑战性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在了两种学术研究进路面前,双方的分歧也更明显地凸显出来.而有了分歧,也就有了针锋相对的交锋和追求各自更大学术影响力的竞争.竞争虽然在学术领域展现,但是又并不局限于学术领域.法学研究有着必然的实践指向,需要回应并指引法治实践.社科法学虽然强调学术性,但是并不是为学术而学术,而仍然是为社会而学术.①法教义学也同样如此,追求的不是概念游戏,而是通过完善法律的适用而促进社会的治理.②基于不同的学术范式,双方可能会致力于在不同层面推进法治实践,这构成竞争的实质,双方都力图通过学术的竞争而能够以自己所期望的方式推进法治实践.因此,本文主要从“对于法治实践的回应与指引”这一角度看待社科法学.作为希望回答“什么是你的贡献”的学术进路,社科法学不会在理论的空中楼阁中自说自话,而是立足于中国法律实践做出回应.基于此,本文将通过认知法律实践的基本立场、指引法律实践的运作形式、承载法律实践的法学教育与职业市场这三个方面,具体展开对实践视角下的社科法学的描述,并在同法教义学的对照中使其更为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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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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