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犯罪论体系之变革及刑法学研究范式之转型

引用
当下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论体系争论的焦点问题是应当坚持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还是应当坚持二阶层犯罪论体系的问题.我国学者提倡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是以经验论为研究范式、以法实证主义“分离命题”为基础构建的.构成要件的发展史、犯罪认定中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以及现代法律思维从实证论到本体论的转换,使“分离命题”的前提不再存在、内容难以成立、其方法论也难以维系.“分离命题”的破解使以经验论为基础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难以维持,而以规范论为基础的二阶层犯罪论体系则值得提倡.与之相适应,我国刑法学研究范式也应当从经验论向规范论转型.

二阶层犯罪论体系、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研究范式、经验论、规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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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B82;B561.29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ZD130

2014-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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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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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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