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宪法学思考
《决定》在第六部分明确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应当是践行宪法精神和原则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通过宪法理念的弘扬和更新,来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弥合社会阶层的对立和断裂;需要通过宪法制度的变革和完善,来引领社会发展的方向并为构建新的社会政治法律秩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城乡二元结构的宪法之殇从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有过城乡关系非协调发展的失衡状态.经济学创立的“二元结构论”将现代化过程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的结构转换联系起来,从宏观角度探讨发展机制和发展道路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丰富和深化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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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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