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农民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资产的股份权

引用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明确规定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是关于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值得深入探讨.本文拟对农民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资产的股份权加以探讨,以期对农民财产权利的实现有所裨益.

3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09&ZD043;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13SFB3025

2014-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7-2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31

2014,3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