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从儒家孝道的法律化看法律维护道德的限度

引用
自汉朝开始,儒家的孝道逐渐得到法律的认可与维护,维护的主要手段在汉朝为褒奖孝行典范,魏晋以后则发展为奖惩并用.但是,法律对高标准孝道的维护反而使得孝行从个人情感的自然流露蜕变成在道德外衣掩盖下的逐利行为,被褒奖的孝行充满矫饰、偏执与残忍.基于儒家孝道界定不孝的法律因守法与执法的成本过高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具文,付诸实施则助长机会主义行为和催生暴政.我国当前在个人的升学、就业、职务升迁等环节仍然存在大量褒奖道德典范的法律和惯例,有必要对其是否存在激发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进行审视与评估.法律应当尽量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而不是纵容乃至激发机会主义行为,这是法律维护道德的限度.

儒家孝道、法律、道德

3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2011002

2013-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3-1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30

2013,30(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