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困境与出路
对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攻击行为进行反击或者对已经预见的攻击行为进行反击能否成立正当防卫,传统的刑法理论采用“不法”和“急迫”的规范性标准进行认定.但是,规范性标准仍存在不少问题:要么法律论证自相矛盾,要么得出的结论令人难以接受,要么是在规范性标准的名义下进行超规范的盘算.以“个人保护原则”和“法保护原则”作为认定正当防卫的政策性标准既具有合理性,也具有合法性.
正当防卫、不法、急迫、个人保护原则、法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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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0CFX024;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09SFB3014
2013-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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