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司设立时董事制度及其借鉴
2005年《日本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份公司设立时董事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公司设立时董事调查义务、报告义务及其对公司和第三人民事责任的规范,最终约束发起人和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出资义务的履行.该制度对于推进我国公司法关于发起人、股东出资义务履行制度的完善进而更好地推进公司设立阶段的资本监管及公司债权人保护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日本公司法》、设立时董事、资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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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创新基金2011BSCX15
2013-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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