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责任保险人的抗辩义务
责任保险是诉讼保险,具有权利保护功能,故责任保险人的抗辩义务应在我国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抗辩义务的内容包括实施抗辩行为和负担抗辩费用,并与损失填补义务共同构成主给付义务.判断抗辩义务成立与否,应以事实标准规则为基础,而将可能性标准规则作为补充,此外诉状内容可以作为事实认定的考量因素之一.在抗辩义务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多种形式的利益冲突,权利保留抗辩是解决问题的最优之选.保险人若违反抗辩义务,应当承受权利丧失、赔偿损害等一系列法律后果.
责任保险、诉讼保险、抗辩义务、事实标准规则、权利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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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70后学术团队"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问题研究"支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2M52145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12SFB3033
2013-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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