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目的条款之法理基础及表述技术
在我国,绝大部分制定法都在第一条设置了立法目的条款.立法目的条款是立法者开宗明义以“为了”或“为”为标识语,用规范化的语句专门用来表述整个法律文本之目的的特定法条形式,与立法目的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对立法目的条款须持一分为二的理性态度,不需要设置的就不应画蛇添足;需要设置的,则须对其功能进行准确的定位.立法目的条款的主要功能应定位为立法活动的方向选择、立法论证的有效途径、法律解释的重要标准、公民守法的规范指南.为充分发挥立法目的条款的功能,提高立法的科学化、规范化,并最终有助于实现“良法”之治,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目的条款的表述技术.
立法目的条款、法的价值、立法技术、良法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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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NCET-10-0505;"985工程"南开大学法学学科建设项目951014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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