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适用条件之反思——以“李昌奎案”为例
我国刑法学界对如何正确理解死缓的适用条件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但至今仍未达成共识.发生在云南省巧家县的“李昌奎案”判决结果的多次改变,使人们认识到正确理解死缓适用条件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其实,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不是死缓的适用条件,民意、舆论和媒体的压力也不是死缓的适用条件,只有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较小才是死缓的适用条件.
死缓的适用条件、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李昌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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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FX080
2013-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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