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的主观性及其克服
当前,我国保密工作中存在定密过宽问题的根源在于定密的主观性,它阻碍着我国保密工作向保密法治的转型。出现定密主观性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国家秘密不易识别、国家利益不易取舍、个人理性不易化解以及意识形态影响的不易把握等。要克服定密的主观性,就要以实质国家秘密与形式国家秘密、主观国家秘密与客观国家秘密、抽象国家秘密与具体国家秘密的界分为基础,站在严格规则与自由裁量相统一的立场上取舍国家利益,构建具体制度以限制定密主体的恣意,并完善保密工作的指导原则和理念,逐步实现保密法治。
国家秘密、定密的主观性、保密法治、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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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3(国家行政管理)
2012-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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