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我国犯罪治理模式之转换——从“压力维控型”到“压力疏导型”
面对转型期日益复杂多变的犯罪新态势,传统的“压力维控型”犯罪治理模式在总体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从根本上转换犯罪治理的模式,即由“压力维控型”向“压力疏导型”转换。这种转换要求:在价值理念上,实现由“国家场域中的管治和服从”向“社会场域中的善治和融入”转变;在制度安排上,实现由“自上而下的控防运作体制”向“多方协力的合作运行框架”转变;在方法选择上,实现由“暴风骤雨式的应急打击法”向“和风细雨式的常态预防法”转变。
社会转型、犯罪压力、犯罪治理模式、压力维控型、压力疏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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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6(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1BFXl09
2012-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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