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人格权的独立成编
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我国的立法工作进人一个新的阶段,民法典的制定已成为立法工作的重心。但是,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对于人格权是否应独立成编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笔者曾经在多年前呼吁在民法典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但关于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尚有一些余论,在此提出以供讨论和参考。
人格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民法典、制定过程
29
D923(中国法律)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9-25
人格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民法典、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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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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