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剥夺”的请求权基础——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
因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获违法利润高于后者遭受的实际损害时,针对“利润剥夺”存在不同的请求权基础。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损害填补为目标,针对“利润剥夺”适用此种请求权违反了禁止不当得利原则。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适用并不包括“违法”与“过错”构成要件,并且利润与得利并不等同,采纳此种请求权基础亦存在理论瑕疵。知识产权法对“利润剥夺”的请求权基础作了积极探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鉴于兼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属性,“利润剥夺”请求权具有特殊性和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保护范围过于狭窄,需要从解释论上扩大其适用范围并明确其适用要件。
利润剥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独立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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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FX064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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