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反垄断法“协同行为”认定标准的创新及借鉴
协同行为的认定是各国反垄断法实施中最具挑战性的问题之一。解决该问题的方法除了实施宽免政策外,还需要细化协同行为的认定标准。俄罗斯反垄断法经过几次修改,对协同行为的认定标准有了重大突破,从强调主体规模要素到淡化主体规模要素、从强调行为的绝对一致到包容行为的相对一致、从判断标准的主、客观结合到双轨制。这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完善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俄罗斯反垄断法、反垄断执法机构、协同行为、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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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51.2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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