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物权的司法保障
食物权是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但有学者以食物权定义不确切、缺少食物权的国内立法、食物权是一项逐步实现的权利、食物权的实现需要可提供的资源等理由对食物权的可诉性提出质疑。然而,这些理由不足以否决食物权的可诉性。从司法实践看,世界上一些国家已经对食物权实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司法保护。对于对食物权进行司法裁判的标准,应该超越最低核心标准与合理标准之争,在坚持最低核心标准的基础之上兼顾合理标准。
食物权、司法保障、合理标准、最低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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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8.2(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0BFX022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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