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综治”取向的中国法治模式
30年来,我国已经孕育出一种具有内在生命力的法治模式。这种法治模式的关键词是“治”与“综治”。其中,“治”表征秩序,体现了中国法治模式的价值目标:这是一种通往秩序的法治。“综治,,作为“综合治理”的简称,体现了中国法治模式所依赖的路径或方法。“综治”意味着:为了实现“治”的目标,不能仅仅依靠法院、法律、判决,还应依靠其他机构、规则、方法,而且还要“综合运用”,从而让各种机构、各种规则、各种方法形成合力,共同实现“治”的目标。以“治”与“综治”作为关键词,可以把握当代中国法治模式的神髓。
法治、综合治理、中国法治模式、英美国家法治模式、秩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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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XJA820007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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