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假释听证制度的构建
长期以来,我国对假释案件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被排除于程序之外,没有表达意见和申辩的机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裁判过程亦无法监督.由于这种审理方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从而导致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因此,构建假释听证制度就成为弥补书面审理方式缺陷的必然选择.我国各地正在试行的假释听证实践虽然彰显了假释听证制度的合理性,但由于缺乏立法的根据使其面临合法性危机,因此,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假释听证制度”合法化”就变得非常必要.
假释听证制度、程序公正、被报请假释的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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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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