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主题的经济学重述
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冲突是两千多年来法理学讨论的主题,表现为一般与个别、稳定与变动、保守与创新、精确性与模糊性等多个方面的对立关系.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经济学目标分别是减少法律决策的误差损失和降低法律运行的信息费用.调适两种正义的冲突,意味着要在误差损失和信息费用之间寻求均衡.法律实施的现实目标,即追求程序正义,不是单纯降低其中任何一种成本,而是最小化两种成本之和.许多法理学思想以及许多立法技术和司法技术都体现了这一经济学逻辑.
实质正义、形式正义、程序正义、误差损失、信息费用
28
D9(法律)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