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公权与私权的冲突及其平衡——以大病患者的隐私权保护为中心
公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体及大病患者的相关信息是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透明运行以实现惠民目的的重要举措.但是,在强调患者信息公开的同时应妥善处理体现公共利益的信息公开与彰显个体私权的患者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在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立足建立长效机制的前提下,既要强调公开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体尤其是大病患者的相关信息来引导并强化公众监督、消除参与者疑虑以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有必要基于个体隐私权的保护而对大病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后再行公开,以在强化公共利益的同时又不损害患者的个体私权,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患者、信息公开、隐私权、熟人社会
27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55
2010-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