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经济法的现象学分析
尽管经济法学研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经济法在中国也取得了公认的独立地位,但其他学科对经济法还存在深深的成见,不理性地拒绝和否定经济法,或者无视经济法的存在.其原因在于经济法学对传统法学理论有太多的解构与超越,经济法很难被传统法学理解和内化,而学者们一直用传统的法学思维和法学原理来解释这种反传统的法律现象.坚持现象学”面向实事本身”的原则,摆脱前提和预设的禁锢,不仅我们可以在国家调节市场现实的直观中洞察经济法的本质,而且经济法也得以从未经验证的偏见中解放出来.
传统法学、经济法、经济法学、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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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百人工程资助项目05BR09
200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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