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研究
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用做出资的是知识产权而非知识产品,但并非所有知识产权都能成为出资标的物.从理论角度考察,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的适格要件应当包括确定性、有益性、可转让性和货币估价的可能性四个方面.从实务的角度考察,专利权出资应当重点审视该专利权的权利类型,商标权出资则应注重筛选不能充当出资标的物的商标权范围,著作权出资需要对权利内容、特征与客体分别审查.
知识产权出资、标的物、适格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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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7JA820029
200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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