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意志研究
单位具有区别于其工作人员的独立意志,但是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又具有间接性.由于在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本身就应当具有犯罪的主观心态,因此,我们不能将单位工作人员所有的罪过全部都直接转嫁为单位的罪过,但是单位罪过的形成、实现又离不开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犯罪意志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单位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位犯罪意志的独立性和双重性.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有两种形式:(1)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员决定;(2)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为了单位的利益作出决定.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就是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上升为单位意志,与单位工作人员的人身相分离,又传达、贯彻、演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得到单位工作人员的认同、服从的过程.由于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形式不同,因此其实现机制也有所区别.
单位犯罪、犯罪意志、单位犯罪意志、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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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7SFB3012
2009-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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