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应对与政府主导——法律社会学视角下的工程性非自愿移民
作为政府主导型的"开发性移民"方针的诞生过程是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移民搬迁与发展焦虑相互博弈的过程.在工程性非自愿移民法律制度中,"造法"移民、"身份"补偿和"双包干"原则是核心内容.在压力型体制下,通过重建科层制实现社会控制、构建公共传媒支撑体系和司法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等手段,地方政府强力推进移民工作,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纠纷、矛盾仍然不断.为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反思"危机应对"与"政府主导"型的工程性非自愿移民政策、法律的运作困境,寻找重构的方向.
工程性非自愿移民、开发性移民、政府主导型、科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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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FX024
200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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