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审查标准:形式抑或实质——以工商企业登记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审查标准,但从其规范中可以解读出存在着适用于不同情形的两种标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工商企业许可登记审查中,行政机关通过行使自己的行政立法权解除了实质审查义务,以规避由此可能引发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法院在因工商企业登记引起的行政诉讼中,却采用了实质审查的标准.基于行政效率与公正的双重考虑以及中国当下的具体国情,在行政许可审查中,不宜简单地采用形式审查或者实质审查标准,而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材料的不同性质,分别适用不同的审查标准.
行政许可、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工商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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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BFX019
2009-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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