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的”人”
以人为本的”人”首先是指个体的人,其次才是指社会性的人;以人为本的”人”主要并不是指自然和生理意义上的人,而是指具有人作为”人”的权利和自由的人.人类对于人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认识是历史的、发展的.目前,我国在对人的认识上虽然有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仍然有诸多任务需要完成.
以人为本、人权、尊严、人格、公民
25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ZD024
200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8-54
以人为本、人权、尊严、人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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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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