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为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立了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基本模式的用工制度.其中,一些制度的设计不仅有违法理而且缺乏对底层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的模式将对我国的用工制度进行一次大的调整,必然产生劳动关系短期化等新问题,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应当对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进行双向改革,以形成新的劳动关系的平衡.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解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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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05SFB1015
2008-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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