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陪审制度的省察——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研究对象
我国陪审制度改革之后,不仅原有的一些问题没有完全厘清,相反还陷入了新的矛盾之中.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权力、任务、价值、性质等方面,都存在着误区,阻碍了陪审制度目标的实现.我们应当正视陪审制度功用与现状之间的巨大裂缝,重新评价与反思陪审制度改革的成败.对于陪审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其改革方式必须与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否则,我国的陪审制度就仍然只具形式意义.
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法官、司法民主、政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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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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