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模式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使用者的一项民事权利,应当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我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采取的是"具体规定性"立法模式,这一立法模式已难以适应新科技发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未来的著作权立法应当改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规定性"立法模式为"抽象规定性"立法模式,规定合理使用的一般条款和一般构成要件,并规定著作权人阻碍合理使用权实现的法律责任,以保障使用人合理使用权的实现.
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具体规定性、抽象规定性、三步测试法、一般条款
24
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4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2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