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RP网络姓名权保护规则研究
作为ICANN用以解决网络域名与商标争议及”域名抢注”纠纷的规则,UDRP规定对网络姓名权的保护仅限于可以被作为商标保护的姓名财产权;对于争议的程序要件,UDRP规定了相应的规则选择规则、证据规则以及审理规则,并规定了姓名权人作为原告的举证义务.尽管如此,UDRP仍然不能将姓名权完全纳入其保护机制,使ICANN真正发挥管理国际通用顶级域名的作用.
UDRP、WIPO、域名、网络姓名权、商标权、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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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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