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及其政府规制——兼论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学研究之转变
近20年来,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稳步推进的同时也面临着深刻的合法性危机,其具体体现为法律依据的低位阶、风险意识的双重匮乏和公众利益的极度虚置.消除危机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政府对特许经营的规制:通过规制目标的科学厘定、规制机构的统一设置和规制手段的审慎选择来确保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在公私合作的新背景下,我国行政法学研究面临着基本理念之变迁、研究视角之转换和与其他社会学科进行知识整合等任务.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社会治理、政府规制、公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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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1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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