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规则之完善——从对美国、日本相关规定的比较出发
因果关系是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但是因果关系的证明极为复杂.在美国,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法>第9条(e)款起诉时,原告证明因果关系的难度较大,而<美国证券法>第17条(a)同样也有较高因果关系证明的要求.相比较而言,<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条(b)款和规则10b-5的因果关系证明要相对容易,因此,原告也多根据该条起诉.尽管日本的证券法律制度是以美国为蓝本建立的,但由于受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适用一般侵权理论,因此证明要求较高.目前我国法律对操纵证券市场因果关系未作规定,不利于保护投资者.我们应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完善我国有关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规定.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民事责任、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法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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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BFX04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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