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对刑事责任立法之检讨
许多国家(地区)的刑法都规定了相对刑事责任.关于相对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通常可以分为立法规定模式和司法认定模式两种,其中立法规定模式又分为”列举式”、”概括式”、”列举+概括”式三种不同的规定方式.我国刑法在相对刑事责任的立法模式上采取的是立法规定模式,但在具体规定方式上却经历了一个曲折的演进过程.1997年<刑法>第17条第2款采取”列举式”的规定方式曾被誉为我国刑法立法的重大进步之一,但晚近的一些刑法解释性文件又使我国关于相对刑事责任的规定变得非常混乱.检讨有关立法和刑法解释,对完善我国相对刑事责任立法颇具参考价值.
相对刑事责任、立法规定模式、司法认定模式、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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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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