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立法的观念转换与制度创新
区域协调发展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前途的两大问题之一,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区域发展中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在法治社会,区域协调发展能否实现关键取决于有无完善的法律制度.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在区域发展中成功的立法经验,注意提炼此类法律制度的特性,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构建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体系--一个由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法、落后地区(西部)开发法及特别政策措施法等不同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对我国未来的发展尤为重要.
区域协调发展、规范的二元结构、责任的二重性、国土开发整治法、西部开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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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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