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新探
当前,新型劳动雇佣关系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为如何平衡雇主、雇员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随着实践的发展,在处置商业秘密纠纷的法律适用中出现了新问题,即因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缺乏可操作性、协调性而导致的审判缺乏统一性、公正性及有效性.而当务之急是构建我国商业秘密侵权司法救济的新机制,即在诉讼程序上采用诉前救济措施,将刑事救济的管辖权交由中级人民法院行使.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商业秘密保护法、新型劳动雇佣关系、司法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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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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