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
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是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该制度存在对公共利益的规定过于模糊且矛盾、政府职能错位、背离市场经济法则、补偿标准过低等缺陷,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应当选择全面改革的路径.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即将其限定在公共事业工程的范围内;政府不直接参与征收土地,而是通过颁发<征收许可证>和<征购许可证>来实现对土地征收的审查;由人民法院处理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间的征地争议;准确理解<宪法>中的"补偿"涵义,并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补偿制度等.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公共利益、公共事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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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0;D922.39;F1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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