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的系统论趋向
@@ 现代系统论认为,系统发挥功能的大小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系统内部各个元素的效能;二是系统内部各个元素组合的协调性;三是系统与系统之间的协调性.如果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之间形成有序排列,其发挥的效能就会超过各个元素效能的总和;无序排列则会导致系统整合的危机,其发挥的效能就低于各个元素效能相加的总和.而科学发展观与系统论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为协调发展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系统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之一是刑事诉讼的程序设计和运行,而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和运行本质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蕴含系统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对研究刑事诉讼法学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有鉴于此,笔者拟从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以及程序的内外协调方面谈谈刑事诉讼法学的系统论趋向.
刑事诉讼法学、系统论、科学发展观、刑事诉讼程序、效能、设计和运行、元素组合、协调性、有序排列、研究对象、协调发展、系统整合、系统工程、内外协调、子系统、一致性、无序、危机、趋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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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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