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权
对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由谁向法院提起诉讼,各国有不同的做法:有的赋予被害单位和社会团体以起诉权;有的允许任何公民提起诉讼;有的则允许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西方国家关于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实践对我国有重大的借鉴意义.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应该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权力,并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受案范围等若干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检察机关、公共利益(公益)、民事公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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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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