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作权法中的私人复制与反复制问题
德国2003年9月生效的新著作权法仍然确认了”私人复制权”,但同时又首次规定了著作权人进行反复制的”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权利.私人复制与反复制是<德国著作权法>中的一对矛盾,<德国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在当前和今后都不能对”出于纯个人使用目的的私人复制”进行限制,而修订后的<德国著作权法>在有关”私人复制”与”技术保护措施”的关系上还需进一步进行调整.
德国著作权法、私人复制权、反复制技术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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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2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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