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两个司法解释--兼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6日、2002年9月10日公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对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增强了再审的可操作性.其中许多规定体现了现代诉讼理念,具有进步意义,但有些规定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应将审判监督程序由职权监督程序改造为权利救济程序,并改称为再审程序,还应对再审程序继续进行改革并加以完善,以充分发挥其救济冤错的应有功能.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再审程序

21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38-14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1672-0393

42-1664/D

21

2004,21(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