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继续性合同中的抗辩权
时间因素是继续性合同的本质属性,由此决定继续性合同在抗辩权的运用和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方面有其特殊性.继续性合同可以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继续性债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和起算点上也有自己的特点,不能适用统一的诉讼时效起算点,而应从那些个别、支分给付不同的生成时点分别起算.
继续性合同、抗辩权、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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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87-91
继续性合同、抗辩权、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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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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