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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程序正当化的模式选择与方法问题

引用
对抗制诉讼在保障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方面固然有其优点,但是对抗制并不等同于刑事正当程序.由于受律师人数短缺以及诉讼成本过高等因素的制约,中国目前不可能在对抗制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保留一定程度的职权主义特征仍然是现实之选.在实现刑事程序正当化的过程中,中国应当走出一条”进化主义的本土程序正当化”道路.

对抗制、诉讼成本、进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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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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