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重构
我国现行环境税收体系很不完善,只对资源收税,而无实质意义上的污染收税,且资源税收不尽合理.要完善我国现行环境税收体系,应借鉴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建立环境污染税与资源税并重的环境税收体系,逐步废除排污收费,而代之以排污收税,并简化资源税制,扩大其征税范围,调整其纳税环节,提高其税负水平,以适应环境保护和税制改革的需要.
环境税收体系、环境污染税、资源税
20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9-56
环境税收体系、环境污染税、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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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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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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