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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重构

引用
我国现行环境税收体系很不完善,只对资源收税,而无实质意义上的污染收税,且资源税收不尽合理.要完善我国现行环境税收体系,应借鉴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建立环境污染税与资源税并重的环境税收体系,逐步废除排污收费,而代之以排污收税,并简化资源税制,扩大其征税范围,调整其纳税环节,提高其税负水平,以适应环境保护和税制改革的需要.

环境税收体系、环境污染税、资源税

20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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