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裁量与司法审查——兼及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的理论根据
选取行政裁量的分类研究,试图厘清“行政裁量”和“行政自由裁量”的概念,针对不同的行为类型,确立不同的审查机制,甚至需要确立与行政行为数量相同的有关裁量的基准及原则,在司法审查制度中设置“合理性原则”,使之与行政主体的判断相适应.法院必须时常进入到行政的自由裁量领域进行判断,又要为行政的自由判断留有足够的空间.为了实现这种权力配置状态,就必须尽量为法院干预那些并未违法的行政行为提供理论依据,而行政自我拘束原则正好有助于该目的的实现.
行政裁量、羁束行为、法规裁量行为、自由裁量行为、司法审查、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20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