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中的委付问题研究
海上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在推定全损的场合视同已全部损失,被保险人放弃保险标的,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而收取全部保险金额的制度.海上保险委付的原因有”推定全损说”、”法定原因说”、”全损说”.关于海上保险委付的法律性质,目前理论界有四种不同的理解:委付是单方法律行为,委付是双方法律行为,委付是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法律行为,委付是要约.海上保险委付的成立条件包括:必须有明确的委付意思表示,委付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委付不得附带条件,委付应及于保险标的全部.
海上保险、委付、法律性质、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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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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