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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障碍及对策

引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股票期权制度作为对经理人员传统薪酬制度的补充,已成为股份制企业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本质是基于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一种附条件的财产权利.在其制度构成中,涉及股票期权的授予主体、授予客体、行权价、行权期等多种法律要素.目前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试点工作还刚刚开始,实施股票期权制度尚存较多的法律障碍,我们应借鉴外国成熟的经验制度,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完备的配套措施,以顺利推进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

股份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经理人员、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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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8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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