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刑法中的伪造

黄明儒
武汉大学;
引用
(0)
收藏
刑法中的伪造(从狭义上讲)一般是指无制作权人擅自制作对公共信用交易安全具有法律意义的物品的行为.从文书作成名义的真实与否认定伪造的观点为形式主义,它着重处罚冒用作成名义的有形伪造行为;从文书内容的真实性与否认定伪造的观点为实质主义,它以有制作权人制作内容虚伪文书的无形伪造行为为其理论核心.在冒用代理资格作成文书的情况下,以其法律效果最终是否归属于本人承担来判断是否属于伪造行为.

伪造、形式主义、实质主义、有形伪造、无形伪造

19

D9 ;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89-9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商研究

北大核心CSSCICSTPCD

1672-0393

42-1664/D

19

2002,19(3)

月卡
- 期刊畅读卡 -
¥68
季卡
- 期刊畅读卡 -
¥128
年卡
- 期刊畅读卡 -
¥199
年卡
- 超级文献套餐 -
¥499
查重
- 个人文献检测 -
快速入口
开通阅读并同意
《万方数据会员(个人)服务协议》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